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乐财农字〔2021〕57号)、《海东市乐都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七里店安置区灵活就业基地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乐政函〔2021〕311号)要求,现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点、内容、资金来源、期限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七里店安置区灵活就业基地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乐都区七里店安置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修建铁艺售货亭、不锈钢宣传栏、“精神堡垒”、安装路灯,配备环卫设施设备。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万元,为省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

六、建设期限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欢迎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0972-8631824反映。



海东市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