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贫困林场)资金苗木培育项目,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靑财农字〔2020〕2037号)、《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贫困林场)资金的通知》(乐财农字〔2020〕65号)、青海省林木种苗站关于发布《2020年春季主要造林绿化苗木及种子市场指导价》(青林种字〔2020〕3号)、《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贫困林场)资金苗木培育项目的批复》(乐政函〔2021〕173号)要求,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育苗技术规程(DB63/T299-1998)。现将项目建设地点、期限、内容、规模、资金来源等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贫困林场)资金苗木培育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实施内容
培育油用牡丹和沙果
四、实施地点
油用牡丹培育地点为乐都区蒲台乡郭家脑村,沙果培育地点为碾伯镇九哈家村。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1年。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培育油用牡丹150亩833400株,培育沙果30亩166680株。
七、资金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种苗费95.0076万元、整地费7.2万元、栽植费18万元和管护费1.26万元、除草7.56万元、施肥3.15万元、嫁接13.3344万元、浇水2.4万元;其它费用2.08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贫困林场)资金。
八、项目进度
2021年7月到8月份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制定施工方案;
2021年8月至9月整地、施肥、栽植。
2021年9月至11月管护、浇水、除草。
2021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
九、责任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十、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当年栽植油用牡丹833400株、沙果166680株,两年后按90%保存率可培育出油用牡丹750060株、沙果150012株。可为林场和周边农牧民增加经济收入,同时发展和推广乐都沙果优良品种。
欢迎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林草局办公室8622387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