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委〔2019〕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春发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伟同志任区司法局共和司法所所长;
贾顺芹同志任区司法局中坝司法所所长;
周学林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徐俊同志任区二医院院长;
苏成才同志任区二医院副院长;
马绍泉同志任区中医院副院长;
侯进才同志任区中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自2019年12月算起。
李华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会长,免去区二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
史建荣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