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2030号)文件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必须达到100%,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征缴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100%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保应保尽保。

截至202056,经医保征缴系统核查,全区仍有7258人未缴费参保。请各乡镇积极与区医保局衔接,认真核查辖区内未参加缴费人员,力争于2020530日参保缴费系统关闭前完成参保任务。同时要摸清省内异地参保和省外异地参保的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报区医疗保障局,减少重复参保。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时完成任务。

区医保局要强化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参保征缴工作进行督促,对各乡镇参保缴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按期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附件:海东市乐都区各乡镇未参保缴费统计表。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5


附件:乐都区2020年城乡居民未参保缴费统计表

序号

乡镇

人数

备注

1

城台乡

25

2

达拉乡

65

3

峰堆乡

136

4

高店镇

87

5

高庙镇

326

6

共和乡

239

7

洪水镇

351

8

李家乡

113

9

芦花乡

90

10

马厂乡

109

11

马营乡

151

12

碾伯镇

729

滨河路社区

95

古城东社区

627

古城西社区

515

水磨营社区

34

文化街社区

725

新乐东社区

555

新乐西社区

669

怡春社区

42

13

蒲台乡

178

14

瞿昙镇

281

15

寿乐镇

43

寿乐社区

172

16

下营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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