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乐都区中坝-高庙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20247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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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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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中坝-高庙引调水工程

  

 

乐都区中坝乡、高庙镇及洪水镇

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青海环源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乐都区中坝乡、高庙镇及洪水镇,项目净水厂中心地理102°2958.5536°181.14,输水管管线起点:102°2953.74″,36°17′35.32输水管管线终点:东支管:102°31′48″,36°27′23″,西支管:102°33′07″,36°25′37″。工程水源地位于中坝水库,更换引水干管已建洪水镇二十一村饮水工程预沉池至水厂)1条73m采用DN450PE管1.0MPa;新建引水干管(预沉池至新建净水厂1条511m采用DN315PE管1.0Pa净水厂1座,总占地面积为3280m2(建筑物总面积为592.32m2),由管理房(216.16m2)、净水车间(274.85m2)、加氯间(35.99m2)、自用泵房(65.32m2)等部分组成;厂内新建500m3清水池1座,进厂道路72m,挡土墙240m。新建输水干管2条、总长11382m,采用DN315PE管(1.0~1.6MPa,长8392m)和DN250涂塑钢管(长2990m);输水支管2条、总长9328m,采用DN110~250PE管(1.0~1.6MPa)。新建蓄水池2座(1座500m31座200m3),减压池3座(1座60m32座30m3);各类阀门井120座;跨河段管道防冲潜坝3座、总长86m,顺河段管道防护5处、总长934m;渡管4座(钢结构排架8座);跨湟水顶管1处、长282m,采用DN800钢管套管。信息化建设:包括管道井和蓄水池监测设备。新建电动偏心半球阀44套、大口径远传水表44套、RTU(同一阀门井的各类信息采集设备共用一套RTU)48套;远传液位计37套、远传浮球阀37套、压力传感器36套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根据《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通过采取设置“五牌一图”、围挡、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并严格控制车速等措施。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水,用于泼洒降尘;管道试压水经沉淀后可用于农田灌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厂内设置5m³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不低于1.8米围挡,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运营期主要为水泵等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废钢筋等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乐都区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在河道内抛洒杂物、捕鱼等,并采取播撒草种、种植苗木进行植被恢复。

 

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