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3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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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乐都区下营乡塔春沟河道治理工程 | 乐都区下营乡塔春村 | 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 青海国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23日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