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乐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19

 

乐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全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青海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乐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体系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乐都区位于湟水河中下游,区域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6.86万亩。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18个居民委员会。全区总人口28.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9.1万人,是一个汉、藏、蒙古、回、土等多民族聚居地区。200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为0/十万婴儿死亡率10.05‰5岁以下儿童死亡12.8‰人口出生率2.47‰、死亡率5.29‰、自然增长率1.18‰

第一节 卫生资源及卫生服务需求情况

一、卫生资源配置现状

(一)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全区有各类卫生机构447 所,其中区级公立医院3所、预防保健机构2所、卫生监督机构1所、乡镇卫生院21所、村卫生室359所、民营医院8个,体诊所36所, 社区卫生服务站17所。

(二)床位截止2015年,区级公立医院实际开放总床位470张,社会办医院实际开放床位223张,乡镇卫生院实际开放床位129张,全区开放总床位822张,每千户籍人口拥有床位2.86张。

(三)卫生人员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65人,每千户籍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97人执业(助理)医师460人(其中:执业医师410人,执业助理医师50人),每千户籍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60人注册护士308人,每千户籍人口拥有执业护士1.07人公共卫生人员79人,每千户籍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为0.28人全科医师54人,每万户籍人口拥有全科医师数为0.19人。全卫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卫生资源利用现状

2015年完成诊疗人次304406人,住院19333人次全区病床使用率为67.1%,其中:区级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为66.1%,区第二人民医院未能发挥有效功能,卫生服务利用率较低;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78.92%。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区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卫生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与全区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计生资源总量不足。2015年,全区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卫生计生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仅分别为2.86张、1.97人、1.60人、1.07人和0.28人。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5.73张、6.61人、2.06人、2.10人和0.7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卫生人才极度匮乏。由于投入不足、条件滞后、待遇较低,吸引不了人才,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又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工作,基层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

二、区级医院服务能力较低。近年来,区级医院在基础设施、医用设备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受卫生人力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不足因素的制约,服务能力仍无法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全区因能力制约转移到省、市级医院就医的患者占24.28%。

三、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未能充分发挥。2015年,区乡两级医疗机构年门(急)诊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分别为304406人、19333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年门(急)诊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分别为77907人、6193人,仅占总诊疗人次的25.5%和32%,说明大量多发病和常见病未能在乡镇卫生院得到有效治疗。

四、尚未建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之间、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动协同。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的健康服务模式还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导致目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无法有效发挥其整体功能,更难以有效应对由于疾病谱变化而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五、社会办医亟待加强。虽然政府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文件,并提出了相关优惠政策,但由于受人口限制和居民收入低、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的影响,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规模较小,而一定规模的综合医院,特别是符合群众需求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仍然为零,难以对现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进行有效补充,也难以形成有序的竞争。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区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正视“十三五”期间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保证规划指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一、城镇化建设给卫生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近年来,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进对统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体现城乡之间均衡和协调发展,任务更加艰巨。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十三五”期间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综合医改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区在加快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这不但带来了政策倾斜的良好机遇,同时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要求。

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给医疗模式提供了新机遇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转变,为区建立和完善远程诊断和医学教育,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城镇化老龄化及生育政策调整给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新需求

目前,全区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城区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计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第二章 卫生资源配置

第一节  配置原则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大幅度增加卫生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工作、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为主,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跨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一、坚持科学布局、满足需求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结构、提能升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坚持公平可及保证效率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的原则。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第二节 发展思路

一、构建合理诊疗体系针对本区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建立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就医环境,力争将区域内住院比例从目前的74.8%提升到90%以上。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区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区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公立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社会办医。

优化区级医疗体系。以国家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覆盖全区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立和完善区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节  配置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地理及人口分布特点、城乡居民健康需求、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4.3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1.64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55人。率先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目标,满足区域内90%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四节  总体布局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总体结构分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等。

二、床位配置

2020年,全区每千户籍人口床位数达到4.35张,全区床位总数控制在1291张。其中:区人民医院400张,区中医院100张,区第二人民医院50张,区妇幼保健院50张,基层医疗机构304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387张。

三、人员配备

卫生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注册护士为基础,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人员准入制度。

2020年,每千户籍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2人,全区每千户籍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总量达到510人;每千户籍人口执业注册护士数达到1.64人,全区执业注册护士总量达到488人;每千户籍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55人,全区公共卫生人员达到162人;每千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23人,全科医生总量达到68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1—2人。

四、设备配置

按照卫生机构分级原则、适宜原则、资源共享以及条件具备原则进行配置,按规定逐级审批。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用。全区配置CT3台、MRI1台、DSA配置台1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

五、技术配置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区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到2020年,建成省级重点专科4个,市级重点专科3个。

六、信息资源配置

统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和使用率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建设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等应用系统。建立完善医院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成上联国家、对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联通各级信息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全区区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配备信息终端设备,统一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节  医疗卫生机构配置

一、公共卫生机构

(一) 功能定位

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与人员配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断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

区疾控中心人员配备原则上按照每千人口0.55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及承担的功能任务配备一定比例的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0%。  

3.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

区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 

4.康复养老服务中心

力争到2020年将区第二人民医院转制发展成为区康复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康复养老服务网络,达到二级标准。

二、公立医院

——功能定位

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区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症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机构与人员配置

区级公立医院的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区级医院医护比不应该低于1:1.15,床位按照每千人口4.35配置。

1.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力争到2020年,创建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建成人才全面、技术先进、设备齐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综合性现代化医院,重点科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降低急危重症区外转诊率;开设老年科和心理治疗门诊,为特需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到2020年,区人民医院床位达到400张以上,成为全区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2名。

2.区第二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到2020年,大幅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创建成二级康复养老服务中心。

3.区中医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社会办康养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三、社会办医院

——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机构与人员配置

现有综合医院7家,藏医医院1家。全区社会办医床位数现为每千人0.99张,但医院规模较小,城区医疗资源集中,社会办医很难有较大发展。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口1.37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到2020年增设综合医院1家,开办地以城区以外的乡镇为主,医院规模为二级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功能定位

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机构与人员配置 

1.乡镇卫生院: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

每千户籍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所乡镇卫生院需按照功能及服务人口配置人员,对覆盖人口较少的卫生院,也应配置必要人员数量,以保证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尚未独立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到2020年增加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社区卫生服务站:2020年,根据需要新增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4.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最少应配备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达两千左右的村卫生室可配备2名乡村医生,配备2名以上村医的村卫生室,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

5.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根据需要合理设置。

——其他卫生计生机构设置

健康养老机构2020年,支持设置医养结合的民营健康养老机构。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合作

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区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区级公立医院要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区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组建以人民医院、中医院为核心,覆盖全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共同体

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组建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核心,覆盖全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共同体。医共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区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医共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医院医共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卫生行政部门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社保部门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医共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提高签约服务率。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

提高完善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基于云医院服务网络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提升区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部署、搭建云医院服务网络,逐步配置数字化影像、检验等设备,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提升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城乡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第二节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1.72人和1.64人的配置目标。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3至5年内按核定总量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区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十三五”期间,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全区医疗卫生机构。 

2.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区级公立医院引入中级以上职称技术骨干。重点加强区级医院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医学、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

3.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区财政每年为卫生系统安排卫生人才引进给予一定的经费,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区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薪酬工资制度,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开展按需求对口帮扶机制,充分利用省际对口帮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制定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提高为目标的培养规划,切实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章  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规划工作,并将规划工作列入区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切实对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卫计、发改、财政、住建、人社和编制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乐都区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要将《乐都区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建部门要统筹协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应统筹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密切结合,统筹安排,严格实行目标绩效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握进度,加强督查,确保卫生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三、保障经费投入

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体责任,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投入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要紧紧围绕满足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政府卫生投入要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在卫生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

各相关部门在卫生机构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人才引进等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收费标准级,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医药卫生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卫生人员和群众信心,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改革的深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五、强化监督评价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认真落实规划任务,定期督导,评价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并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规划的实施

1.区卫生计生局根据市上制订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宣传工作,根据规划确定好任务,创造条件,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3.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分年度考核,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规划的监督

各级责任部门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制定新的措施,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按目标实现。

——规划的评价

在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全面监控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的执行情况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价。

 

附件:1.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

主要指标

2.乐都区医疗卫生机构现状及设置规划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海东市乐都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9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