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都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压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排突出重点、专项检查、认真受理、积极调处,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清欠率稳步提高,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件涉及人数1836人涉及金额2018.6万元。其中,结案31件移交公安机关3件,正在调处2件。结案清欠率达94.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乐都区成立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庆敏感时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包案限时调处,确保每一件拖欠工资案件有效化解。在监察中发现或收到薪投诉后,第一时间通知行业管部门,及时研判限时处理,及时解决不了的要求相关部门联合调查解决,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协调、早处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一方面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及公、检、法、司等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政策驱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日常巡查、案件查办、专项监察等形式,对下达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支付或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与个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从严从重打击拖欠工资行为。2018年,我区对下达责令整改后仍不支付劳动报酬3家用人单位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后,震摄作用明显欠薪现象减少。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没有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坚决不予下达开工通知书;对已开工建设且没有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施工企业,由相关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待足额上缴后方可开工。截至目前,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244.75万元。

三是加强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监管措施凡未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职责、造成5人以上农民工集体上访2次以上(含2次)的施工企业,一经查实,将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批评,对屡次出现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停止在我区建设市场活动,情节恶劣的清理出我区建筑市场。同时,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招聘会”“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印发各类宣传材料6500多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受益人群达5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