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曾水清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主任: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庆仁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哇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杨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史建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style="PAGE-BREAK-BEFORE: always" clear="all">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侯子才 区财政局局长

闫有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强仲麟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晏德全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沈晓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颐林 区水务局局长

周国胜 区林业局局长

 何永库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沛宇 区教育局局长

吴延文 区民政局局长

范得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学祥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施建军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黄生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史建荣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元仓 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永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燕敏 区公安局副局长

祁利德 碾伯镇人民政府镇长

区城市管理委员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史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1.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3.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71216

 

附件:附件1: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件:附件2: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附件3:乐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