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委〔2020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姚学琪同志任区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

施国荣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发荣同志任区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

陈芝通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管理八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免去唐海龙同志区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