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委〔2019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石天忠同志任区公安局中坝派出所所长;

周万琨同志任区公安局下营派出所所长;

张永生同志任区公安局城台派出所所长;

苏瑛同志任区公安局峰堆派出所所长;

赵宝忠同志任区公安局蒲台派出所所长;

蒲积明同志任区公安局达拉派出所所长;

谢有舆同志任区公安局寿乐派出所所长;

同志任区公安局李家派出所所长;

祁得红同志任区公安局中岭派出所所长;

黄松阳同志任区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

王吉庆同志任区公安局芦花派出所所长;

贾宁波同志任区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所长;

童延德同志任区公安局五二派出所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从20199月算起至20208月。

李明忠同志任区公安局瞿昙派出所所长,免去芦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史洪卫同志任区公安局岗沟派出所所长,免去瞿昙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存业同志任区公安局高庙派出所所长,免去蒲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俞艳同志区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延长同志区公安局寿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续志同志区公安局下营派出所所长职务;

杜永忠同志区公安局五二派出所所长职务;

申维鸿同志区公安局岗沟派出所所长职务;

蒲继忠同志区公安局高庙派出所所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