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民岚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晁红义同志任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谢国华同志任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积录同志兼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
赵元刚同志任区就业局局长;
段勋福同志任区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区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许乃刚同志兼任区杨家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
< style="PAGE-BREAK-BEFORE: always" clear="all">王刚同志兼任区大麦沟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
杨维胜同志任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区中小企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李春发同志任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区森林公安局中坝林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祁庆林同志任区森林公安局中坝林区派出所所长;
张俊军同志任区海事局副局长,免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侯文兰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顺年同志任区司法局蒲台司法所所长;
权慧章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王应海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元宝同志任区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尚升邦同志任区应急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荣国富同志任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翠英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先农同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禄善同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文占通同志区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马元平同志区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郭永德同志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颐林同志区杨家水库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祁晓明同志区海事局局长职务;
何永库同志区就业局局长职务;
尹大新同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职务;
刘振强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樊文岳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卿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克芬同志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长胜同志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永恩同志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小乐同志区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