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免去:

陈振华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马元平海东市乐都区农牧局局长职务;

杨哇玛海东市乐都区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

李积录海东市乐都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李永合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史建荣海东市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