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委201876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时兴伟同志任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海龙同志任区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袁存旺同志区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职务;

时兴伟同志区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唐海龙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东顺同志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史建香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