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委2019〕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免去:

谢国华同志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秀玲同志区老干部局副局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海善同志区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许乃军同志科技局局长职务;

杨晓林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范爱莲同志区双拥办主任职务;

陶永同志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石天红同志区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