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现将原“海东市乐都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海东市乐都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长:张攀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闫有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侯志远  乐都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部长

  区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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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海平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侯子才 区财政局局长

马彦文 区公安局副局长

贺万珍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国辉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有宏 区信访局局长

李军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海星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小平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朝春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水务局副局长

龙成林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维胜 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秀英 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民岚 区扶贫局副局长

周庆文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区环保局副局长

熊国珍 区教育局副局长

胥亚军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永红  区林业局副局长

时兴伟 区农牧局副局长

马来存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闫有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