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乐都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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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创卫迎检准备,决定从现在起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区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原则,条块结合、区乡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意识,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二、整改时间

2018年3月29日~6月30日

三、整治区域

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背街小巷、公园游园、小区庭院、河道沟渠,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铺门店、宾馆旅店、餐饮酒店、广场车站和单位办公楼院、办公场所以及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四、整改内容和责任划分

1.规范城区交通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禁停宣传和违停整治工作,重点对古城大街、新乐大街、桥北路、滨河南(北)路、文化街北门路、花园路、仓门街、海力路、饮水路、西门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治理,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人:谢玉邦

2.加大对广场车站公共休闲区域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周围,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现象。加强对城区道路、周围机动车及大型机械乱停乱放的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人:谢玉邦

3.严厉打击“牛皮癣”小广告,对街头小广告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坚决遏制小广告蔓延的趋势对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置。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人:谢玉邦

4.争取项目资金,在城区内筹建2-4处垃圾收集站(点)和垃圾转运站,将开放式垃圾收集箱更换为密闭式垃圾收集箱。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5.加强环卫老旧设施改造,配齐废物箱、垃圾收集容器及时维护和更换破损的公共设施(果皮箱、路灯、路灯杆、垃圾斗)确保城市功能照明路亮灯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6.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等突出现象及时清理和整治各类“牛皮癣”小广告。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7.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门头牌匾,清理陈旧破损、缺字不全、污迹、褪色、无亮化设施建筑物屋顶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设施设备安全规范。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8.加强对各行业门面店铺的日常监管,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9.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路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定期清洗维护道路标识、标牌等设施,确保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干净整齐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0.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杜绝随意倾倒、沿路抛洒和隐蔽倾倒,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对相关人员严厉处罚。对城区内待建和已建工地的围场作业情况进行监管,杜绝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配合单位: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人:史建荣晏德全

11.对城区所有水渠内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建立日常保洁机制。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2.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加大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厉处罚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必须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各项处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3.全面排查并拆除城区内旱厕,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在城区内入数量充足的公共厕所,确保布局合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4.加强对沙石土开采、运输的管理,做好对公路运输车辆的监督,必须加盖蓬布后出入城,防止渣土散落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5.设立环卫工人休息室(点),逐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人:史建荣

16.及时更新发布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城市空气、水、声环境质量,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尽快建立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人:何永库

17.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全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人:何永库

18.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确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人:何永库

19.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本年度发生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人:何永库

20.加强对公交候车亭、站台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牌的更新、清洗和保洁。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人:张福元

21.在全区公交车、出租车车载式LED显示屏上定期宣传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语。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人:张福元

22.加强对全区汽车修理行业的规范管理,取缔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汽修厂严禁店外修车,杜绝店外修理给城市路面带来的污染和损坏,做好环境卫生保洁。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人:张福元

23.督促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车内外卫生及车内禁烟标识的检查。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人:张福元

24.大力整治车站、广场周边出租车的停放及营运,做到规范有序;严厉打击对无证营运车辆,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局

  人:张福元、谢玉邦

25.全力做好各幼儿园、学校晨检工作,规范学校晨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与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深入了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开展质量应查验的学校覆盖率100%,补种率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26.加大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做到路面平整,无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27.提高各学校内环卫设施完好率,保障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28.在全区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有专兼职健康教育老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设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29.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严禁在公厕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保障公厕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30.加强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人:李沛宇

31.做好城区周边及各出口两侧林带和绿化带日常保洁工作。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人:周国胜

32.做好城区绿化和配套项目建设,完成新修道路的绿化和设施建设。绿化覆盖率≥25%。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人:周国胜

33.加大旅游景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力度,确保环卫保洁设施足额配备、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人:贺学祥

34.旅游景点环境卫生监管,督促保洁公司做好日常卫生保洁,确保各旅游景点无卫生死角、无“牛皮癣”小广告,垃圾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人:贺学祥

35.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规范设置景区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指示牌等标识系统。完善旅游购物等服务功能,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旅游环境。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人:贺学祥

36.加强旅游景点公共厕所管理,确保公厕卫生管理到位倡导文明如厕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旅游公共厕所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人:贺学祥

3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太极拳(剑)、骑车、踢毽、跳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和其他特色活动。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

  人:贺学祥

38.完善蔬菜农药检测机制,做好全区各市场内销售蔬菜的残留农药日常抽检工作在蔬菜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蔬菜农药残留快速监测点,确保农药超标的蔬菜瓜果不上市。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人:陈振华

39.规范活禽销售市场卫生管理,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屠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人:陈振华

40.城区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人:陈振华

4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规范村庄垃圾,污水收集及集中处理设施,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人:陈振华

42.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卫生专项整治,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三防”措施;督促各餐饮店对加工操作间进行合理功能划分,保持操作间环境干净、整洁;完善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作出评定;统一规范全区餐饮行业公示栏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全区餐饮行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固定食品摊贩防蝇防鼠设施检查力度,落实防蝇防鼠措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3.加强集贸市场和经营摊点管理,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行为和违法广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督促经营业主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公示栏及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4.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等要有有效“许可证”。证照齐全,持证上岗,物品摆放整齐。实行亮证经营全覆盖,证照、制度上墙,并在醒目处集中悬挂。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5.加强对食品经营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的检查,确保设施设置合理,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销售符合卫生要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6.加大对流动、早市、夜市加工直接入口食品摊贩的监管,重点查看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7.加大对全区餐饮、农家乐等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确保食品安全重点对各餐饮业的后厨进行监督检查对餐具消毒使用情况监督抽查,提高餐具的消毒率。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48.加大全区各街巷烧烤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取缔露天经营场所,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人:黄生钧史建荣

49.加大对全区各药品经营行业的监管,特别要对药品销售店、药品批发等行业店内卫生脏乱差、店外乱摆乱放等现象进行严厉整顿,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50.根据《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和规范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对馒头店、卤肉店、小作坊等食品加工行业监管到位,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人:黄生钧

51.规范开展饮用水源水质常规监测和指标全分析监测,保证上报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设立各类标识牌、界桩及警示标志等;积极协调上级监管部门,对自来水公司自检设备进行实验室认证。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2.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农村改水项目实施完成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开展水质化验项目不少于28项,基本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常规检测要求。同时,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跟踪处理,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质现状。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4.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确保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6.加强城乡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做好污水排放指标的定期、准确监测和统计,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7.加强对河道、水渠、采砂区、水道内的保洁管理,对河堤两岸散落垃圾、漂浮物、白色垃圾及时清理,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人:李颐林

58.制定全区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场所控烟等整改方案,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59.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0.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1.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90%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部分理化常规指标检测项目。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2.城区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3.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全医疗废物和医源性污水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消毒、运送、贮存、处置、登记和专人负责按规定向环保部门审报验收合格备案确保医疗机构无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符合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人:范得文何永库、史建荣

64.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宿舍、厕所、生活饮用水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5.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督查公共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亮证经营,硬件设施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标牌醒目悬挂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场所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6.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

  人:范得文

67.支持和指导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结合健康素养88条、重点公共卫生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健康宣传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健康教育栏目应每周至少播放1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人:李永亮

68.积极培养群众倡导爱护环境、捡拾垃圾、净化家园的意识,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人:李永亮

69.加大对全区各居民小区、棚户区卫生死角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

  人:晏德全

70.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老旧设施改造,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好率。

责任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

  人:晏德全

71.加强各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待建、施工工地设置坚固、整洁、美观的防护围栏,对施工单位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确保现场干净,物料堆放整齐。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裸露地进行围栏和覆盖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进行清洗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加篷布处理,确保运输车辆渣土等不扬撒。加强对建筑垃圾倾倒的前置审批有效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人:晏德全、黄生钧

72.做好城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搭建专项救助平台,认真开展巡查、摸排工作,确保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规范救助内容,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健全救助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人:吴延文

73.加强对辖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斗、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管护,提高环卫设施利用率对垃圾箱进行定期清洗,及时清除表面污渍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74.加大辖区内及城中村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垃圾收集清运体系严格落实村庄保洁制度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有效提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75.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村庄道路、房前屋后、庭院、河沟渠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路面平整、硬化,无柴草乱堆、棚圈乱搭、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和畜禽乱跑现象,庭院绿化美化、水体清洁、沟渠通畅。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76.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人管理小区、背街小巷、铁路公路沿线外围、旅游景区(点)、公厕等重点地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做到市容环境管理规范,街巷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突出现象。动员和组织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聘请义务监督员,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77.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乱倒行为,明确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加强对垃圾堆放点的管理,确保城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牵头单位:碾伯镇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人:祁利德史建荣

78.加大镇辖村庄道路清扫力度,提高保洁质量及时清理路面、绿化带、沟渠垃圾垃圾箱中的垃圾,垃圾箱中的垃圾根据情况推广分类收集。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79.镇辖区垃圾运输车辆、道路清扫车辆车体外部保持干净,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加强对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垃圾中转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焚烧垃圾,保持垃圾斗箱干净、无破损。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80.加快城中村农户改厕工作,改厕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碾伯镇

  人:祁利德

81.开展单位楼院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设置创卫宣传栏,加强创卫宣传、健康教育宣传确保室内外干净整洁、有禁烟标识无垃圾死角环卫设施完好垃圾箱及时清理杜绝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

  人: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市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82.开展单位楼院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设置创卫宣传栏,加强创卫宣传、健康教育宣传确保室内外干净整洁、有禁烟标识无垃圾死角环卫设施完好垃圾箱及时清理杜绝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火车站、高铁站、高速服务区

  人:火车站、高铁站、高速服务区主要负责人

83.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校园内设有宣传栏,确保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到位。室内外干净整洁、有禁烟标识,无垃圾死角,配齐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杜绝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城区各学校

  人:韩兴国,城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

五、整改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13日至28日)。各责任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创卫整治方案,召开创卫攻坚会,安排部署本部门、本单位今后一个阶段创卫重点工作,迅速掀起创卫攻坚新高潮。

(二)整改阶段(2018年3月29日至6月20日)。各责任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创卫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整改方案》要求,科学规划,集中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推进创卫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各项目标任务。

(三)迎检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30日)。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将自查材料报区创卫办,并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省级卫生城市验收组的检查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针对目前我区创卫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方法上互动联动、责任上履行到位、领导上身先士卒,确保创卫攻坚阶段各项工作目标全面达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挂帅,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思想、组织、责任、措施四个到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努力增强全民创卫意识、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区形成创建卫生城市、人人维护公共卫生的浓厚氛围。

(三)整体联动,团结协作。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合力创建。全区上下要始终树立“大卫生”管理观念和“一盘棋”的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防止推诿扯皮,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创卫攻坚阶段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卫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对重点整改工作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区创卫办要公布创卫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与投诉,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区创卫办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通报及曝光力度。对在创卫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无成效,严重影响全区创卫工作的,除给予该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外,依据干部管理规定,对责任领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