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范得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熊增岗 区水务局副局长
梁 燕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祝小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赵 华 区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范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指导组
组 长:祝小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华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庆平 区农村人畜饮水管理中心主任
周海英 区环境卫生监测站站长
李海红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国玉 区水务局项目办主任
侯英莲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高艳琴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
马正举 区环境监测站干部
余国华 区卫生监督所干部
技术指导组负责集中式供水工程的资料查阅、现场评价工作,完成《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并于9月底前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检查表和评价报告(每个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单独成册)通过函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省、市疾控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