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的《乐都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乐都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动我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发展,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青海省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先进单位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全面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市、区)的荣誉称号。通过积极创建新国优单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推进我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创建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领导保障有力。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实施好全面二孩政策为重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综合治理,基层网络队伍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有力。
2.综合服务优质。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动力,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运行机制。宣传倡导深入人心,服务内容丰富优质,服务模式成效显著。
3.管理依法文明。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民利民,及时协调处理群众投诉,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
4.工作落实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主要指标完成较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稳定。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评议监督。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建求真务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新国优,实现我区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2.严格标准,分级负责。坚持创建标准的引导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和监督责任。
3.分类指导,协同发展。各乡镇在创建活动中结合本地实际,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形成推进创建活动的合力。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制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把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区人口领导小组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区人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职责确定的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与计划生育有机衔接的经济社会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政策环境和工作格局。完善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配套措施,重点解决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问题,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
(三)加强宣传倡导。发挥宣传教育先行先导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圆梦女孩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推进生育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畅通登记渠道,落实便民措施,全力推行网上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国家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全面实行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扶助保障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着力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以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为重点,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家庭政策支持体系。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区、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实现婚姻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推动教育、公安、民政、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八)巩固基层网络。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区、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履行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村(居)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妥善解决好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新国优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突出特色,确保质量,通过典型辐射、示范引领,推进我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高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水平,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主要评估内容及指标
2.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主要评估内容及指标
一、党政领导
深入学习中央《决定》和省、市、区《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本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足额到位,管理规范。
二、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责任落实。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方面有机衔接。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建立,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基层协会组织健全,发挥作用,乡(街)、村(居)协会经常开展活动,解决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宣传倡导
宣传倡导活动经常化,深入开展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圆梦女孩行动,群众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较高。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依法管理
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简政、便民、利民”原则,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畅通登记渠道。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对群众诉求及时协调处理,无信访积案,无重大违法行政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性别比基本下降至正常值范围。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效模式,推进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提高群众参与率。
五、生育服务
落实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全面落实自主知情选择,避孕药具保障供应。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模式有成效,有创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
六、扶助保障
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全部落实,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工作有成效、有创新、有特色,落实到位。
七、信息支撑
各地卫生计生以及跨部门信息安全共享机制基本建立,生育登记、出生人口、奖励扶助等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更新,准确率达95%。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率达90%。
八、基层网络
充实区级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建设,至少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职责,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宣传员。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基础工作扎实。卫生计生资源优化整合,监督执法体系完善。
乐都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海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李善泽 区委办公室主任
刘孟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得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 杨 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元平 区农牧局局长
陈振华 区林业局局长
王 宏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闫有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永合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梅江龙 区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沛宇 区教育局局长
吴延文 区民政局局长
李海善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樊文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彦文 区公安局副局长
胥亚军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沛峰 共青团乐都区委书记
李尚明 区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原生位 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清赟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谢 敏 区农业银行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乐都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区卫生计划生育局,范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