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洪水垃圾填埋场:1.无环评文件及批复。部分填埋区未办理林地、牧草地征占用手续。2.未设置监测井。3.未按规范分区填埋,无消杀除臭作业。4.垃圾拦挡坝东北角坍塌,部分防渗膜破损严重。5.部分导气管被掩埋,部分泄洪渠堵塞。6.渗滤液收集池内私设溢流管,渗滤液回灌系统长期停运(未接通电源且电柜布满蜘蛛网)、渗滤液直排迹象明显。7.台账记录不健全不规范。8.未履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开展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未申领。

整改责任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逐项整改环保问题,消除洪水镇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申请批复,使用林地的征占用手续已于2016年3月16日办理。2.按要求开展监测井打井作业。3.实现分区规范填埋作业,每日进行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杀记录。4.对坝体坍塌处开展分层填压夯实作业,对破损的防渗膜重新进行铺设。5.及时清理泄洪渠内垃圾淤泥,确保排洪渠畅通;认真排查导气管,对损坏、掩埋的及时修复,确保排气畅通。6.溢流口采用水泥砂浆将其封堵严密,疏通回喷系统管路堵塞,更换大功率污水泵抽取渗滤液。7.完善所有工作相关台账记录。8.办理环评手续后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根据环评手续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成效:通过上述措施,各项问题已整改,消除了存在的环境隐患。

整改时间

2022年11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郭德福1779717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