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和影响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义务植树基地卧虎滩沟谷片区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乐都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72-863199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文件类别

1

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义务植树基地卧虎滩沟谷片区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街道朝阳山大道以北朝阳山的卧虎滩沟谷片区

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湖南青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乐都区碾伯镇朝阳山大道以北朝阳山的卧虎滩沟谷片区,项目区地理坐标:102°21′47.83",北纬36°29′5.97"。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为卧虎滩片区内7600亩绿化面积的林木提供水源,并为卧虎滩沟谷片区内1300亩林地配套灌溉管网,使片区内林木得到适时灌溉。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引水口1座;修建泵站1座,修建进水池1座;铺设上水压力管1条,总长3563m;修建蓄水池1座,容积528m3;铺设灌溉管网共29条,总长5839.2m。配套给水栓56套,排水栓28套;配套移动软管1200m;土地整平284亩。

项目总投资为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

为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间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占地、降低对现有环境破坏,采取的措施如下:

(1)合理规划占地,使项目对土地的占用达到最小程度,施工便道少占地,设置固定线路,不得随意拓展或单另开道。(2)泵站及管网支墩基础开挖后及时回填,临时堆土表面压实平整并用防尘布遮盖。(3)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4)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5)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场,禁止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6)施工结束后,立即拆除施工营地,并清理现场设备材料;施工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泵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泵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