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批复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贵强物流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乐环[2020]49号
审批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贵强物流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市贵强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区雨润镇上杏园村(乐都工业园管委会东侧)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