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环境提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切实成效,乐都区狠抓“四个到位”,广泛动员、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整治高潮,坚决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加强对环境提升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区长为指挥长的指挥部,高位协调、研究和推进整治工作。按照“日推进、夜研判”的工作模式,白天强力推进工作任务,每日下午七点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成立了由4名副区长任组长的督导小组,分组分片对全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要求同步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区自上而下、全员参与的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坚持舆论宣传第一导向,积极动员群众积极参会整治整改行动,成立了以区委宣传部和区司法局为主的环境提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政策宣传组,利用广告大屏、微信、门户网站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抽调5辆执法车辆利用高音喇叭全天候、多层次在城区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乡镇宣传工作同步进行,整治行动氛围浓厚,群众支持度、参与度较高。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辆96车次,“乐都宣传”“乐都在线”及各乡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相关信息200余条。  三是管理落实到位。为确保全面、彻底、干净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在大力开展整治整改行动的同时,新成立排查小组,按照“八个结合”要求,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边整治、边摸排、边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对已拆除的进行“回头看”,确保不留“尾巴”;对排查出的各类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逐一销号,确保所有违法行为在既定时间要求内全面完成整治整改。 四是动真碰硬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不按期整改、拒不配合的责任主体进行依法拆除,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村“两委”成员下发专门通告,纪委监委以及公检法司全程参与,深挖参与、策划、煽动、阻扰整治行动线索,重点排查党员干部、村“两委”人员,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从严从快严肃处置。截止9日,全区共拆除共拆除违法用地21处,涉及土地面积22.86亩,拆除建筑物面积17394.3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