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乐都区政府区长曾水清带领区公安、农业农村、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专题督导检查民小公路沿线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召开会议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城市理念和首府意识,为打造“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的新乐都贡献力量。

二要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压实责任,将人居环境整治和脱贫攻坚、环保问题整改、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督促、同推动。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非法生产、销售、搭建彩钢房以及乱张贴、乱悬挂、乱喷涂小广告等不良现象。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管理,做到党员群众齐心干、帮扶责任人踊跃干,确保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人推,坚决啃下人居环境整治这块硬骨头,彰显乐都新风貌。

三要持续巩固现有成果。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火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并建立农户“门前三包”和党员干部责任区制度,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巩固提升,决不反弹。

四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公告、宣传栏等平台载体,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大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整治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承担起管理、保持、维护环境的责任。要善于与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评比活动,褒扬先进,鼓励后进,推动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促进文明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五要更加严明工作纪律。以全面提升“首府”形象的政治担当,聚焦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表彰奖励和执纪问责作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