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青政20162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乐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长: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明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永库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丽秀 区统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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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张朝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维胜 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

  赵燕敏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龙成林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天红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俊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熊增岗 区水务局副局长

  许乃军 区农牧局副局长

   马来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艳梅 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积祥 区国税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何永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日常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