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青政〔2016〕2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乐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许乃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明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永库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丽秀 区统计局局长
< clear="all" style="page-eak-before: always;">成 员:张朝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维胜 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
赵燕敏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龙成林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天红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俊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熊增岗 区水务局副局长
许乃军 区农牧局副局长
马来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艳梅 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积祥 区国税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何永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日常工作。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