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都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和绿化造林等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一是多措并举,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完成区级巡河25次,乡级巡河893人(次),村级巡河2.6万余次。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不断加强污水消纳和处理能力。目前乐都区PPP污水处理项目已投入运营,瞿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完工,引胜沟和高庙集镇污水管网工程均已开工,大地湾尾水处理与生态建设项目正在按时序进度全力推进。湟水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老鸦峡断面、土官口断面水质均逐年好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比例高于100%。

二是加强管控,大气指标持续向好。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确定禁燃区面积约8.7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80%。持续加大污染减排,累计削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65吨、172吨、730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均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主城区通过采取清扫、除尘、洒水等措施,有效降低空气扬尘,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控制“五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标准化文明工地”创建率达到85%以上。截至目前,PM2.5平均浓度值为4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5%,优良天数为194天,达标率为80.8%。

三是封山育林,全力打造生态安全屏障。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区干部群众义务植树,春季全区7.8万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在集镇、村庄、道路、河边宜林荒地、荒山荒坡、院内、道路两侧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完成造林244.33亩,栽植各类苗木43.7万株;完成各类营造林6.04万亩,筑牢了绿色生态屏障。

四是重拳出击,大力推进市容市貌好转。全面开展湟水河流域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对区域内涉黄、涉假等违法“野广告”深挖彻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沿湟乡镇各类违法广告639处,清理环境卫生死角垃圾800余方,清理淤泥300余方。清理流动摊点88处、占道经营47处、倚门经营113处

五是全民动员、为生态建设“添砖加瓦”。在马厂、芦花、马营等13个乡镇8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投资2442万元。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六乱”治理工作,为354个行政村配备专职保洁员625名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为高店、雨润、高庙等乡镇配置了户外垃圾箱150个,垃圾斗65个,摆臂式垃圾车2辆,四轮自卸垃圾车1辆。

六是夯实基础,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通过规范标准、资金补助、政策引导等手段,政府补助、企业投入、群众自筹等方式,2018年全区计划新建、改建农户卫生厕所5300座,目前已完工3001座,正在施工1371座,将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