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公租房实物配租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我局终审,4月份共有6户住房困难家庭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下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日
受理单位: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72-8622573
- 寿乐社区:祝富香
- 古城西社区:马索尔代
- 滨河路社区:马国彤、周伏云
- 怡春社区:巨学英、李慧娟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