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我局终审,3月份共有20,2月份的基础上不符合条件取消2户)保障对象符合条件。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下保障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4325日至2024331

受理单位: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72-8622573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3月份住房补贴发放

公示名单

1.古城东大街社区:

正常发放2户:李鹏善、陈兆德    

2.水磨营社区:

正常发放2户:袁启美 、郝洪年

3.古城西社区:

正常发放1户:沈海玲            

4.新乐东大街:

正常发放5户:张玉鲜、李英顺、李元峰、张玉虎李积柱

5.新乐西社区:

正常发放1户:沈颖浩

6.文化街社区:

正常发放3户:王得兄、郭虎军

取消1户:关显忠

7.滨河路社区:

正常发放1户:马晓霞   

8.寿乐社区:

正常发放3户:马克云、李忠玉

取消1户:杨志勇  

9.怡春社区:

正常发放4户:杨金花张德梅、杨延英 张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