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公租房实物配租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我局终审,1月份共有1住房困难家庭获得实物配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下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4130日至202425

受理单位: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72-8622573

 

  1. 文化街社区:全克伟
  2. 滨河路社区:王青兰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