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坚持“创建和谐”理念,深入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坚决落实“关注民生、解决民困”目标,不断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低保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通过规范救助程序,细化核查内容,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并实行救助对象末端公示制度,做到对象精准、应保尽保的目标。认真执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级审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有效推动了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城乡低保保障32698223人,共发放低保金4279万元。   二是强化提升特困供养水平,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根据省、市特困供养工作要求,重点从特困供养对象的吃、穿、住、医、取暖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医疗救助,从住院就医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改造和能力提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其提供宽松、舒适的生活、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是强化医疗救助全覆盖,实现应救尽救人性化。本着“为困难群众着想、为患者家庭解困”的思路, 采取重点救助,分类施救的办法,确保社会救助重点对象应救尽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资助参保参合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医疗救助惠及7072人,发放救助金1225.06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3369人,发放救助金294.73万元。   四是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实现高效及时多元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积极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加强主动发现机制,救助申请由申请受理到主动发现受理,审核审批由一般程序到紧急程序,切实对因各种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及时进行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9376326人,发放救助金722.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