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目标,统筹推进“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为老服务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

一、狠抓政策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逐年提高。2019年,为3.9万名老人发放养老金7101.9万元。二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稳步推进。2016年以来,累计投资100万元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3.8万人(次),有效化解老年人意外风险。三是2016年以来,为2239名老年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03.9万元,为297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140万元,为652名五保老人发放五保金3000万元。同时,为去世老年人发放丧葬补贴。

二、强化维权服务。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等。2016年以来,累计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200余,开展法律援助50同时,开通电话和网络、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利;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优先立案受理、优先审判和执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建成敬老院4个、老年养护院4个、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41,为提供休息、就餐、娱乐等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了区、乡、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7400名老年人享受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三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行机构养老服务“公建民营”的运营模式,提高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四、提供优待服务。一是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并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确保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二是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设老年病床,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三是在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适老性标准住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配租配售;进行危旧房改造时,优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有力保障了“老有所居”四是加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五是商场、银行等为老年人提供引导、咨询等服务,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优待标识。对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五、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开展老年法律法规、维权咨询、医疗保健、惠农政策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老年优待政策和有关涉老政策,防范、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组织开展慰问高龄老人、走访空巢老人、特困老人活动,倡导志愿者深入敬老院、互助幸福院、困难老人家中,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献爱心,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充实文化生活。实施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成体育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体育公园、全民健身广场及乡镇、社区体育广场、射箭场等场所并配备了服装、乐器、图书、健身器材等。组建老年人体育协会、夕阳红歌舞队,利用春节、三八妇女节、老年节等广泛开展健身气功、老年人太极拳(剑)交流等活动,为广大老年人展现才艺、发挥余热搭建了平台,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