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都区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救助金发放政策,积极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效解决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护理问题。2017年上半年,为全区符合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条件的1231人发放救助金561.65万元,较上年1191人增加39人。其中: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511.25万元惠及1227人;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28万元惠及4人;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金49.12万元惠及241人。

  (区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