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为全力做好扶贫资金保障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始终将扶贫资金作为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脱贫的“助推剂”,确保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重要作用。为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年开始乐都区对全区扶贫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滞留。截至目前,全区扶贫资金到位57056.22万元,拨付57056.22万元, 资金拨付率100%;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2494.71万元,支出率达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