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预算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全区工作总体要求和发展战略,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民生、“三农”、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推进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2013年预算安排主要指标如下:

一、收入预算

一般预算收入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根据上级下达的增长目标安排22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收入17849万元增加4462万元,增长25%。其中:国税局收入安排10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800万元增加200万元;地税局收入安排18648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4922万元增加3726万元;各部门征收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安排2663万元,较上年完成数2127万元增加536万元。

政府基金预算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88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0万元,地方育林基金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1976万元。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教育收费)依照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相关数据审定安排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 一般预算支出安排91109万元, 较上年度年初预算84865万元增加6244万元,增长7.35%。其中:

(一) 人员经费安排52525万元,较上年度年初预算48208万元增加4317万元,增长9%其中:工资性支出32837万元,离退休费8682万元,住房公积金3254万元,各类民生保障支出7752万元(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70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补助3000万元,抚恤710万元,农村社会救济370万元,城市、农村低保配套1418万元,农村合作医疗配套632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配套107万元,城市农村医疗救助275万元,自然灾害临时救助15万元,社会福利4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90万元)。

(二)公用经费安排4099万元 人均公用经费根据核定的编制人数安排,具体安排标准为公安局按照年人均1.6万元安排;纪委办、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森林公安局按照年人均1.2万元标准安排;其余各预算单位按照年人均6000元的标准安排。

车辆经费以核定的车辆编制数安排,安排标准为: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车均5万元,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车均4万元;其余各预算单位按车均3万元安排。

(三)专项经费安排32659万元。专项经费包括除以上公用经费所列项目外,各预算单位因房屋建筑物新建和维修、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车辆购置、专项业务工作以及各类专项资金配套等需要安排的支出,主要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8.5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17.85万元。

3、教育支出2233.5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26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3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613.8万元。

8、环境保护支出70万元(排污费支出)。

9、城乡社区服务支出9997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266.66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20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0万元。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005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105.8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

17、预备费911万元(预算支出1%

18、其他支出750万元。

(四)上年结转专项支出1826万元。

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88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5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6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56.3万元,教育资金安排支出1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2万元,廉租住房支出1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0万元,地方育林基金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76万元,其他基金支出25.7万元。

财政专户资金支出 财政专户教育支出安排1000万元。

三、财力及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预算总财力为9110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3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972万元,上年结余182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91109万元。当年做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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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收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