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突出为民服务,全力组织实施好家电下乡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家电下乡补贴申报领取工作中,坚持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和购买下乡家电必须携带的证件,方便了群众办事。实行补贴资金销售网点直接兑付,遇到家电下乡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联系沟通,主动协调处理。信息系统录入操作娴熟及时,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对因资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而不具备申报条件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消费者的理解支持,确保群众满意。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两年来,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突破4500万元,有效的带动了家电市场的繁荣,使广大农村消费者享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