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县财政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将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8341780元发放到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等生活困难群众手中。其中,农村低保户、五保户25304人,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5060800元;城市低保户9937人,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298110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及重点优抚对象833人,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299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