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7216次 时间:2021-12-22 来源:本站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紧抓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一是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主要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为实现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五年建设规划目标,制发《乐都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台帐》,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等七个方面19项任务。始终把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纳入到我区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二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权力清单,共梳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共945项,在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415项,可在线网办351项,可网办率达85%。区卫健局按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取消健身室、美甲店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强制要求,全面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承诺制”216件。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实行审核合一,进一步缩减办照时限,严格执行“证照分离”,对涉及后置许可及时告知当事人和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严格遵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非禁即入”。四是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拉网式排查治理各种隐患,开展全区疫情防控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法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保障指挥体系依法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片责任制,率先示范抓防控。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过认真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均不存在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同时,组织对全区140名法制工作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的专场培训,使其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知识,加深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理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促进全区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区政府制发《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乐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一年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重大涉法事务,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同时,区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团,全区30个单位、19各乡镇354个村和10各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四)纵深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2021年,区级行政执法主体32个、国家和省驻区行政执法主体3个和各乡镇均被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领取执法证226个,换证人员441个,通过统一审查行政执法证件,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时效性得到有效保证。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18个部门和4个乡镇,就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等内容开展了实地检查,并汇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和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类执法案卷自查评查、集中检查,对案卷中出现的对援引法律规定有误、当事人信息不完整、立案时间不清、行政处罚无事前告知、无结案报告等案卷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制定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积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通过简化复议办案流程、化解行政争议等新模式助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受理条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案5件。在行政诉讼中贯彻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规定,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稳步提升出庭应诉率,截至目前,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2件,其中撤诉1件,已审结36件。同时,向区政府制发《转发<关于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的通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二是着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区、乡、村三级调解“工作指导链”,将全区个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实行纵横连动,建立互融互通、优势互补的诉调对接运行机制;拓展“多元化调解链”,分层举办各类调解骨干培训班,培育提升乡镇各级调解人员专业化、行业化矛盾化解水平,形成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链”。依托“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35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16余万元,并通过临时救助、协调解决工作等措施化解了部分积案问题。三是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培养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大力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积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亭2座,申请“青小律”机器人1台。扎实做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区3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事项、开展法治宣传推广、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等服务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廉洁运行。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数据共享、信息安全水平,持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数据标准统一。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适时开展法治督察,促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提升,推动实现高质量的法治乐都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极个别单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强的现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相关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各执法部门普遍存在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导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受到限制;政府服务效能和社会管理水平仍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按照省、市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本乡镇、本部门的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快推进公职律师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广大公职律师积极履职尽责,有效参与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从而解决各单位法律人才缺乏的问题,防范决策风险。三是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落实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研究办理,扎实改进工作。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并加大对法制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拓宽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组织之间的人才交流渠道,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