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都区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成果的公告
浏览:4616次 时间:2024-04-01 来源:乐都区政府

为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草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林草〔2023〕3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乐都区基本草原进行优化和完善,现将优化和完善成果如下:

全区草原总面积1641730.05亩,其中:基本草原1319878.08亩,非基本草原246445.94亩,另有基本草原储备区75406.04亩。

各乡镇基本草原情况:碾伯镇基本草原44086.99亩;高庙镇基本草原75569.21亩;瞿昙镇基本草原91883.47亩;洪水镇基本草原90370.60亩;雨润镇基本草原58963.45亩;高店镇基本草原18846.97亩;寿乐镇基本草原237198.17亩;下营藏族乡基本草原27630.03亩;城台乡基本草原50306.55亩;峰堆乡基本草原24962.13亩;达拉土族乡基本草原72013.56亩;共和乡基本草原51532.24亩;中岭乡基本草原65587.63亩;李家乡基本草原141302.90亩;芦花乡基本草原52350.42亩;马营乡基本草原48226.74亩;马厂乡基本草原59602.88亩;中坝藏族乡基本草原34881.97亩;蒲台乡基本草原74562.18亩。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