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浏览:8634次 时间:2024-01-30 来源:教育局

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与管理,积极推进食堂供餐,全面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将2023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情况。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1所,学生总人数为24780人,小学生16113,初中生8667人。其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有25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人数为15096人,占全区学校总人数的60.9%,其中小学生9263人,初中生5833人。

(二)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情况。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学生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模式。其中,实施食堂供餐的学校有21所,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食堂供餐率为84%,此类学生共有13034人,其中小学生7470人,初中生5564人,食堂就餐学生数占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总数的86.3%;因不具备课食堂供餐条件发放鸡蛋、牛奶、苹果等课间加餐的学校有4所,此类学生共有2062人,其中小学生1793人,

 

初中生269人,发放课间加餐的学生数占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总数的13.7%

2023年秋季,我区七里店中学、东林学校、岗沟学校、七里店小学、团结路小学5所学校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6285名学生,全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比例从年初的38.9%增加到60.9%,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使更多的学生享受到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

(三)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情况。乐都区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计划区,所需资金按照5/·天、全年1000/·年标准,全部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2023年中央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973.4万元,2022年结转资金284.58万元截止20231231,全年实际支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108.77万元,结余资金149.21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好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落实。乐都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加强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制定了《乐都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五统一模式,加强食材采购管理。乐都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原材料采购严格实行五统一运作模式即教育局委托招标公司统一招标;中标企业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食材及原辅料;教育局询价小组每周询价,统一食材价格;学校验收小组统一验收。并以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区教育局为监督方,签订了《食材配送三方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组织各学校规范做好采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进货台账记录,严禁学校超范围或擅自采购食堂食材或食品,各种食材做到货源可追溯可查证。

(三)强化资金管理,资金运行安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校财局管”制,切实做到了专款专户专用。学校报账员每月携带发票、学生实名签字册、入库出库台账、公示材料等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营养办和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审核,经财务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向供货商直接转账,做到了专项资金管理安全、规范,资助政策应享尽享。

(四)规范账目管理,强化资金管理与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实行校财局管,即营养餐资金由区教育局统管统支的措施,教育局核算中心负责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核算;学生营养服务中心统一伙食账目表册,规范管理程序,负责每月营养餐发票及账目的审核、汇总、报账;各学校按照营养餐专账管理、独立核算要求,专人负责账目的记账、初审、上报,做到日清月结周公示。学校每月账目一式两份,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教育局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

(五)足额配备食堂从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为切实加强学生食堂供餐后勤服务保障,确保食堂供餐工作顺利实施,区教育局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不少于100:1的比例要求通校生100:1、寄宿生80:1,为各学校配备食堂从业人员目前全区义务教育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共有183名,其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166名。区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每年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全部由区财政经费承担。2023年,区财政拨付资金345.6万元,用于食堂从业人工资,从根本上解决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从业人员待遇的保障问题。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食堂供餐。为积极推进食堂供餐工作,区教育局党组专门进行讨论研究,制定了《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未进行和未全部实施食堂供餐8所学校进行食堂供餐的时间节点,力争在2025年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部实现食堂供餐。一是组织高店学校积极添置食堂设备实施,将212名通校生全部纳入食堂供餐;二是将寿乐镇土官口中心学校并入寿乐学校,成为寿乐学校小学部,原寿乐学校小学部迁至寿乐镇土官口中心学校,寿乐学校小学部234名学生能在食堂就餐,改变了高店学校通校生和寿乐学校小学部长期以来发放课间加餐而不能进行食堂供餐的现状;三是区教育局统筹资金近40万元,为岗沟学校食堂购置了餐桌椅、灶具、餐饮具、置物架、消毒柜、冷藏冷冻柜等食堂设备实施,确保了岗沟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于秋季开学后顺利实施同时,学校针对食堂备餐间未完全封闭、缺少空气消杀设施等问题,投资3万多元对备餐间进行了封闭,并购置了安装了空气消杀设备,确保了食品安全。

(七)落实食堂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区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制度,指导并督促学校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全区食堂供餐的各学校建立了以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为本校食品安全总监主管学校食堂人员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机制,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八)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期开学后,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重点针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放、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防鼠防蝇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并对中标的配送企业在开学前后实地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企业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九)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利用“安康河湟”监控平台,打造“互联网+餐食安全”,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堂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电信部门对接,在海东市七里店中学、乐都区东林学校、乐都区贾湾学校、乐都区幼儿园、乐都区岗沟学校、乐都区爱贝幼儿园新建的6所食堂完成了等“明厨亮灶”监控摄像头安装。目前全区56所食堂(含幼儿园)均安装了安康河湟商户端业务,对学校食堂操作实施24小时监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

(十)组织开展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区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先后2次组织各学校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培训人数160人次。通过培训,让学校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职责和任务,督促学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学校定期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和掌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要求、食品加工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营养膳食知识、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措施等,通过培训使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业务素质。三是积极组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参加阳光校餐线上培训2023,区教育局组织食堂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参加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的关注学生营养、吃出健康未来——校园营养指导员系列培训四期培训,学习营养基础知识、学生餐营养搭配、食堂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参训从业人员达700人次

(十)组织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营养课堂》读本为教材,按照每学期不少于6次的要求为学生讲授营养健康知识;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5.20学生营养日主题宣传进校园活动,下发《合理膳食,营养惠万家》《三减三健核心信息》《减盐健康教育手册》等宣传手册和折页5000余份;三是区教育局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周,组织各学校、幼儿园通过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手抄报、黑板报、制作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区教育局组织营养办工作人员、各学校营养餐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及系统管理员先后参加了教育部、教育厅组织的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开始后,及时组织并督促各学校按时间节点完成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

(十四)组织开展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的规定,区教育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区10所营养监测学校开展了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目前2023年全区10所学校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餐质量不够高学校缺乏具备营养知识或受过专业培训的营养师,在供餐过程中还未能做到科学营养搭配,食堂供餐水平和供餐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供餐工作未做到均衡供餐。部分学校从营养餐周公示或日公示支出情况看,营养餐标准未严格按照每生每天5元标准执行,有的天数未达到5元标准,有的天数出现超过5的现象。

(三)进货台账记录还不够规范。部分学校未严格按照教育局要求一个供货商一本台账的要求建立台账,进货台账记录中的食材相关信息登记不全,记录不详实。

(四)学校采购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部分学校采购食材时,食堂没有规范的采购记录,未形成采购台账,学校采购管理还不够规范。

四、2024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春季开学前制定并印发《乐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各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手抄报、电子屏等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师生头脑。

(二)强化目标管理春季开学前区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三)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学校修订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每学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春秋季开学前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计划20243月至6月,乐都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班将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学校食堂供货企业开展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各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单、入库单、出库单,做好三单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学校采购管理工作

(七)积极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坚持健康至上理念,稳步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食堂供餐学校按照《海东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创建。

)做好2024—2025年度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招标工作。7—8月份由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营养餐配送企业,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营养餐配送准备。

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公示。按照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各学校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日每周、每月资金使用、一周带量食谱等相关信息的公示,自觉接收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阳光、公开、透明。

)积极推进食堂供餐。针对我区还有4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没有食堂而发放课间加餐的现状,根据《乐都区2023-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安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修建学生食堂,加大食堂供餐推进力度。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