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都区农村人饮工程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公示
浏览:8968次 时间:2024-01-08 来源:水务局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乐都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目标任务,紧紧抓住制约影响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键因素,将农村人饮工程管理运行工作纳入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护机制,有效解决了农村人饮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饮水保障。    现将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乐都区共建成农村人饮工程54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工程11处、千吨万人规模以下工程43处,运行15年以上人饮工程25处、10年以上人饮工程13处、6年以上人饮工程16处,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供水水源为水库供水3处,分别为黄河滩水库、中坝水库和李家水库,其它供水水源均为沟道、地表径流。目前,全区20个乡镇(街道)354个行政村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1%、集中供水率达99.1%、供水保障率达93%,供水质量符合《青海省农牧区居民生活用水标准》。

专项整治做法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农村人饮工程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区级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1次,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次,压紧压实了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区委主题教育办整改整治组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步骤环节加强工作督导力度,开展督导检查2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形成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1份,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履行监管职责区水务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的指导意见等内容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1次,分析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推进工作措施。成立13个督查组分片对20个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2轮次,发现反馈问题20条,向洪水镇下发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的函1份。聚焦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的43条问题和督导检查反馈的20条问题,梳理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主动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抓实专项整治,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开展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期间,共查找农村人饮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和用水管理三个方面问题63条。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办法一套支撑材料的原则,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截至目前,6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推动农村人饮工程管理运行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

(二)健全组织体系,管理机构得到完善。一是建强管理机构。各乡镇(街道)持续配优建强管水组织机构,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农民用水协会14个,第三方管理机构1个(蒲台农业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乡村两级代管3个,配备乡镇和村级水管员190人,其中乡镇级36人、村级154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区政府于2023年9月26日印发了《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从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管理、水源地保护、水质检测、法律责任等方面就农村人饮管理运行做出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水管员岗位责任、人饮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维修养护、水费收缴4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强化运行管理,巡查检修养护有力有效。一是做实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农民用水协会和第三方管理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水管员对水源地、引水口、输(供)水管网、和管道建筑物等供水设施开展巡查检查40次,及时发现整治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区水务局组织第三方对全区54处供水工程开展常态化水质检测2次,水质基本达到《青海省农牧区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二是做好工程养护。各乡镇(街道)持续加大对人饮水源地的维修养护力度,组织水管员对人饮水源地引水口漂浮物、杂草、杂质等进行集中清理1次对扎子寺水库、马圈沟村、李家昂村、白崖子村等六个水源地网围栏进行维护,安装围栏900米,安装水源地保护标志和警示标志6块。三是严格工程维修。区水务局和各乡镇(街道)累计投入资金429.5万元,集中化解了部分水源地引水口淤泥堵塞、主管道破损、检查井阀门漏水等43条问题累计开展引水口淤泥清理3次,更换、清理疏通、维修各类管道24公里;更换、维修阀门10处;新建蓄水池10座;新建各类井6处;新建机井4眼;补充水源2处;更换反滤料438方。目前,各乡镇(街道)供水设施基本完好,均能够正常运

(四)坚持依规管水,用水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一是加强供水管理。各乡镇(街道)能够参照历年用水实际制定年度供水计划,对用水户进行登记造册签订供水协议,确保农村人饮供水稳定有序。二是严格水费收缴。农村人饮水价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海东市乐都区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乐政办〔2020〕89号)规定执行,截至12月底,已累计收取水费155.75万元。三是规范水费管理。农村水费由各乡镇(街道)自收自支,纳入财务管理,主要用于工程养护、水管员工资、水源地保护、培训宣传等支出。水费实行年终决算,结转使用,对水费征收、使用情况及时向用水户进行了公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常态化开展排查,重点聚焦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及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标准和评价方法,逐户逐项对标深入排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二是不断完善农村人饮工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压实农村人饮工程管护责任。并严格落实《海东市乐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制,保证人饮工程长效安全运行。三是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饮水安全宣传工作,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对饮水安全政策规定的知晓率,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同时,倡导群众形成“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良好用水习惯,积极缴纳水费,形成“以水养水”的长效运行机制。

                     

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