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浏览:6380次 时间:2018-08-20 来源:乐都区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桦林三社民居等13处文物为我区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盗卖、走私和破坏文物的犯罪活动。各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规定,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属文物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古迹。文物部门要对新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作出标志说明,树立保护标志牌,建立记录档案,组织成立文物保护小组,切实加强保护。

自公布之日起,未经区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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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将依法予以拆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附件: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附件:

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1.桦林三社民居:位于乐都区共和乡桦林村,处努木赤沟河脑的第一台地,为当地村民扎西拉旦家的宅第院落。该民居现存阁楼和南北厢房各一座,整个院落偏西20°。阁楼坐东面西,为土木结构,斩山而建,面阔七间,一层进深两间,二层进深三间,建筑结构为檩悬前格局。木雕精致,阁楼前檐柱硕大,直径约为33厘米,楼高约6.4米,楼梯在阁楼南侧。阁楼主体结构稳定,保存完好。南北厢房主体仍保持原貌,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为平方塔前格局。据其建筑风格分析该宅第为清代建筑,正好和主人叙说建筑年代一致,已有140多年的历史。该民居为研究乐都地区藏式宅第、院落文化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汉庄王氏阁楼:位于乐都区雨润镇汉庄子村十三社,是座北面南的一处民居。该民居是土木建筑结构,木质为主,榫卯结构稳定,进深五间面阔三间,楼高5.6米。建筑格式为栱檩悬前,一层原结构已拆除更换为现代建筑模式;二层四抹隔扇、霸王窗;两面有耳楼,木质地板,楼梯开在东北处。据房屋主人存放的一块模糊字迹“望孚一乡”的匾额判断,该阁楼是清代修建的;阁楼西侧有座西厢房,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四抹隔扇,右侧的窗户已更换为现代建筑模式。阁楼和西厢房的木刻都很精美,有牡丹、梅花、寿字、缠枝等几何图案,整个建筑气势较雄宏。该阁楼为研究乐都地区阁楼建筑、木雕艺术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大寨子石家阁楼:位于乐都区洪水镇大寨子村,是当地村民石钟胜家阁楼,该地属虎狼沟河第一台地。该阁楼四周皆为民居,阁楼座北面南,进深两间,面阔三间,共上下两层,建筑式样为檩悬前格局,土木结构。阁楼木雕艺术较佳,结构稳定。据其建筑风格分析该宅第为清末建筑,正好和主人叙说建筑年代一致,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且阁楼雕花格窗,两层栏板及主体结构仍保存原貌,具有较大研究价值。该民居为研究乐都地区阁楼建筑、木雕艺术等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谢翻生阁楼:位于乐都区高庙镇郎家村,阁楼大门坐东朝西,面阔一间进深两间,为砖木结构,阁楼木刻及砖雕均十分精致。该阁楼座北面南,上下两层,土木结构,面阔三间进深两间,楼高5.6米,为拱檩悬前,下层隔断的板画人物栩栩如生,精致之极,木刻亦相当精致,有四抹隔扇,楼梯在屋内靠后处。此宅门形制在乐都地区极为罕见。该民居为研究乐都地区阁楼、木雕、砖雕等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5.焦桐琴故居:位于乐都区马营乡湾塘村外岭社社口,地处北山深处。该故居东紧临村间道路及农舍,南北均为农田,西靠断崖。焦桐琴:又名彩桐、发科,字友邕,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出身于此,清光绪二十八年从湖北陆军中学毕业,曾多次参加武装起义,民国9年(1920年)625日在黄浒镇战役中不幸阵亡,年仅34岁,葬于成都陆军公园。目前,焦桐琴故居中的北房已改建到当地村民焦世凯家中,保存较好;而老院中现存西房一面,为土木结构,前门面已改装。据其建筑风格分析该宅第为清代光绪年间建筑,正好和主人叙说建筑年代一致。该民居为研究乐都地区清末宅第提供了实物资料,且可以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保护价值。

6.上王家阁楼:位于乐都区洪水镇上王家村,是当地村民李文奎家的宅院。该阁楼是一座二层楼阁,座西面东,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南北宽8.7米,东西7.2米。楼阁保存完整,檩悬前,明次间抬梁结构,梁架雄宏,用材硕大。据现场勘查及房主李文奎讲叙所有建筑都选自本地硕大的白杨。现在李文奎家为普通农家小院,阁楼为主体建筑,保存完好。由于历史的变迁,该民居在乐都沟岔地带较少见,也为研究乐都地区阁楼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和参考价值。

7.徐甲元家水磨坊:位于瞿昙镇斜沟门村,据磨主徐甲元口述,此磨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磨坊面阔四间,长12米、宽4.5米,平顶,土木结构的建筑。磨盘两个完好无损,水槽遗失。徐甲元家水磨坊为研究乐都地区民间水磨风格提供了新的资料,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8.许常年家水磨坊:位于乐都区瞿昙镇斜沟门村,据磨主许常年口述,此磨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磨坊面阔三间,上下两层,长9米、宽4米,平顶,土木结构的建筑。磨盘两个完好无损,只要有水源,可以正常运转。三年前村民还在使用。目前水磨遗存已经不多了,而许常年家水磨坊为研究乐都南山地区民间水磨风格提供了新的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9.薛青村水磨坊:位于乐都区寿乐镇薛青村西25米处河漫滩上,东有一条乡村道路和一条小水沟,南紧临树林和农田,西为引胜河。有磨坊三间,长10米、宽4.4米。为两面坡式屋顶,土木结构的建筑。磨盘两个完好无损,属于一座平轮磨,引引胜河水为动力推动,落差约2.5米。村民有时还在使用。据当地老人的传说和年龄推算是一座清代晚期水磨坊。薛青村水磨也为研究乐都地区清末民间水磨风格提供了新的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0.李氏椿先祖将军墓:位于青海省乐都区高庙镇白崖子村西1.5公里处,李椿先将军墓占地8亩,始建于明代,距今有500多年的历史。该将军墓现存一座坟丘及墓碑,2009年重修了大殿,砖木结构,殿中供奉李椿先大将军雕像和西夏开国皇帝李元昊及西宁卫指挥佥事李南哥塑像。李椿先将军墓对研究乐都地区明清土司史及丧葬文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1.阿土司衙门:位于乐都区高庙镇白崖子村东北方,南紧临村间硬化路,东、西、北均为农舍,占地约1200平方米。公元1367年(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明朝在青海建立土司制度,先后在今西宁、互助、乐都、民和封土司十六家,其中高庙镇白崖子村阿漪之祖二十一代袭百户,副千户,正千户,指挥事,指挥同知等职,至19318月青海省政府下令取消土司制度,共经历五百六十年。阿土司衙门始建于明朝初期,规模宏大,占地约60亩(包括白华寺)。同治四年(1865年)因战乱被烧毁。现址建筑始建于同治年间,民国六年(1917年)由二十世土司阿成栋维修。有前后两院,前院正房为二架七檩结构,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土木结构,结构稳定,保存较好。前檐木雕精美,有龙、鱼、石榴、八卦等。西房为平枋踏嵌,东房因倒塌而新建为砖木结构,大门和主房同在一条中轴线上,过厅房梁上刻有字迹,后院房屋损毁,后期重建。阿土司衙门为研究土司制度、青海民间建筑艺术提供实物资料。

12.官坟洼许氏家族明代墓地:位于乐都区碾伯镇七里店村南凤凰山脚下。是明代迁移青海的委谭公的茔域,有一通茔地碑,茔碑系用砂岩雕琢而成,通高1.90米,宽0.75米,厚0.10米,碑座长0.82米,宽0.49米;碑额呈圆弧形,雕有双龙,周边凿刻有图纹,文字依稀可识。

13.新庄李氏祠堂:位于卯寨沟河第一台地,该祠堂西北为新庄村卫生院,东为部分村民院落,南为村中硬化路,西紧临李家至高庙的乡镇公路。祠堂座东面西,为砖木结构硬山式建筑。面阔三间进深三间,木刻精美,有双鱼戏莲、夔龙等图案,五踩斗拱较精致,砖雕有狮子滚绣球、梅、鹿、鹤等图案,门为四扇格门,斗拱、门窗均于2007年彩绘一新。1992年对祠堂三面墙体进行加固。山门在文革时期被损毁,照壁在2006年修乡镇道路时被毁,2015年,村民对山门进行重建,并重塑祠堂内的老仙人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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