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浏览:4727次 时间:2015-11-04 来源:乐都区政府

近年来,乐都区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了全区崇尚文化、发展文化的良好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把文化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关注、参与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科学规划、协调发展、永续利用”的思路,编制完成了七里店河湟民俗旅游区等片区修建性规划、瞿昙寺文物保护规划和柳湾遗址保护规划,为全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近年来,区政府投资建成了彩陶广场、河湟休闲广场等一批大型文化广场,建成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雨润、共和等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套工程”,为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8个村业余剧团、歌舞队和14个社区配齐了文化设备。全区共建成“农家书屋”354个,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三是深入实施信息共享工程。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区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1个,乡镇基层服务站19个,村级服务点354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的建成应用,为进一步拓宽农村群众的信息渠道、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资源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开展文化娱乐活动。2009年开始,成功举办了六届国际民间射箭邀请赛,今年,又成功举办了首届青海国际民族射箭精英赛,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每年开展“三下乡”活动达3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多人(次)。以区文联创办的《柳湾》文学期刊为载体,培养了一大批青年文学骨干,目前,全区已有70多名文学爱好者先后加入省作协等文艺协会组织,累计出版小说、散文、诗歌及画册40多部。

五是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目前,区博物馆馆藏文物3.6万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全区现有文物保护点554处。

六是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普查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9项。其中,北山“跑马”、高庙“社火”、洪水“火龙舞”、碾伯北门“竹马子”被列入省级非遗名录;瞿昙寺“花儿会”、南山射箭、七里店“九曲黄河灯会”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李家乡(马术)、高庙镇(社火)、下营乡(射箭)、洪水镇(“火龙”)、瞿昙镇(“花儿”)等乡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七是加大力度净化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悬挂横幅55条,收缴光盘1220张,非法盗版书籍1380册,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家。通过执法行动,切实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了文化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