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都区旅游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5602次 时间:2015-03-30 来源:乐都区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乐都区旅游业发展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乐都区旅游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乐都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旅游业培育成乐都战略性支柱产业,结合乐都区实际,现制定2015年至2016年旅游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旅游规划

1.由旅游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启动《乐都区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乐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药草台养生度假区修建性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七里店民俗文化村修建性规划》;

2.由规划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负责,对《柳湾遗址保护规划》进行补充完善,报国家文物局审批,配合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编制《柳湾原始社会大遗址公园修建性规划》;

3.由规划办负责编制湟水景观规划;

(二)项目建设  

4.由瞿昙寺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快推进瞿昙寺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景区建设,开工建设文物保护、广场配套提升改造、河道景观、景区供水、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景区交通、行政中心、新型农村社区等建设项目,同时抓好瞿昙寺景区商业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5.由旅游局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办配合,完成《七里店民俗文化村修建性规划》报批,开展项目区征地拆迁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打造集民俗文化展示、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餐饮购物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群;

 6.由旅游局负责,通过招商引资加快星级宾馆建设步伐,星级宾馆达到6家,床位达到3000;

7.区水利、环保等部门配合海东市实施大地湾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8.由住建局负责,抓好凤凰山公园建设;

9.旅游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配合海东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启动实施柳湾原始社会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三)体制机制

10.瞿昙寺景区办公室牵头,区编办、人社、财政、民宗等部门配合,完成瞿昙寺景区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并提交区政府研究,理顺瞿昙寺景区管理体制,成立瞿昙寺景区管理委员会;

(四)市场营销

11.由旅游局负责,争取省旅游局支持,将柳湾、瞿昙寺景区纳入青海省旅游形象宣传片内容;

12.由旅游局负责,创新营销方式,在我省主要景区、西宁机场设置旅游宣传广告;

13.由旅游局负责,每年组织一次旅游推介会;

14.由旅游局负责,编印出版《乐都区旅游指南》、《瞿昙寺旅游宣传画册》,提升乐都区旅游形象品牌;

15.由旅游局负责,每年在西宁、兰州、西安、银川等主要客源市场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16.由旅游局、交通局负责,建设区内主要交通干线和市区旅游交通标识系统;

(五)产业融合

17.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将国际射箭邀请赛、西北地区瞿昙寺“花儿”会、高原国际攀岩精英赛、九曲黄河灯会、北山赛马会、南北山徒步活动、书法美术摄影展等活动内容落实到具体的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中;

18.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结合我区丰富的非遗文化元素、地方特色民俗活动,深入挖掘常态化演出节目,丰富景区游览内容;

  19.由经济和商务局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配合,每年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2家,扶持企业研发、生产具有地域特色的刺绣、书画、玉雕、彩陶复制品、酩馏酒、堆秀等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20.由农牧局负责,旅游局配合,做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争取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挂牌,休闲农业示范点达到8;

(六)配套提升

21.由交通局负责,实施乐都至互助(扎龙沟)、乐都至化隆过境公路,洪水至中坝至杨宗、高庙至羊官寺、高庙至水峡等级公路建设,完善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和旅游交通标牌标识系统;开通城区至柳湾、瞿昙寺景区旅游专线;

 22.旅游局负责,完成瞿昙寺文化旅游4A级景区、河湟碑林3A级景区、仓家峡2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23.由旅游局负责,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完成乐都旅游网站改版,利用腾讯旅游官方微博、微信等现代宣传平台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瞿昙寺景区完成景区电子门禁系统、景区电子语音导游服务系统建设;

24.由旅游局负责,建设瞿昙寺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组建集交通、气象、金融、信息、安全、医疗和救助等为一体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25.由规划办、住建局负责,规划文化一条街、美食一条街,通过招商引资开工建设;

  (七)乡村旅游

26.由住建局、新农村办公室负责,申报实施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古村落保护项目;

27.由新农办、住建局、扶贫局、旅游局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创建4个美丽乡村旅游示范村;

28.由各乡镇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有条件的美丽乡村发展“农家乐”5户以上,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29.由旅游局负责,推动“农家乐”提档升级,对新建、改建“农家乐”进行规划指导和资金扶持,星级“农家乐”达到40;

30.由环境保护局、相关乡镇负责,抓好重点景区、交通沿线、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31.由农牧局负责,以农业园区、高庙映山红文化旅游观光园、高庙双龙百果采摘园、清泉樱桃采摘园、下营乡祝家村休闲农业示范点、洪水李家壕休闲农业示范点为龙头,发展集采摘、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农业观光旅游,每年2月份在农业园区举办草莓采摘节,69月份在高庙镇举办樱桃、蔬菜采摘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