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二批)
浏览:8149次 时间:2022-12-12 来源:本站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层级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承办单位

开具单位

实施方式

核查方式

(一)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1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户口簿、结婚证等)

契税税收优惠

区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医疗保健机构、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民政部门等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査
(信息共享、现场检査)

2

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契税税收优惠

区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査
(信息共享、现场检査)

3

办学许可证

契税税收优惠

区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6号):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査
(信息共享、现场检査)

4

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

股权转让税务处理

区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2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或其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备案人)办理备案时应填报以下资料:……(四)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乐都区税务局

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査
(信息共享、现场检査)

(二)海东市乐都区交通局

5

道路运输车辆GPS安装证明

行政许可

区级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法律
部门规章

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服务企业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信息共享)

(三)海东市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死亡证明

行政给付

区级

《青海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青社险字〔2004〕30号)第四章待遇审核(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1.待遇审核管理环节受理死亡离退休(职)人员遗属……。《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

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院、公安及民政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