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
浏览:4718次 时间:2024-05-11 来源:乐都区政府

今年以来,乐都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方法,持续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全力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截至目前,全区村集体经济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42个。

聚焦目标任务,在统筹谋划上系统发力。一是把懂经营、善管理、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致富能人、创业青年、回乡学子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股份合作、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二是围绕“到2024年年底,全区5万元以下‘弱村’占比下降至3%,10万元以上‘中村’占比67%,50万元以上‘强村’占比12%”目标要求,科学规划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用好用活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因地制宜推进“一村一策”,杜绝产业发展“同质化”。三是深化推广运用村企结对、联点帮扶或“强村带弱村”“乡镇+村”“村+村”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或优势互补互利,2023年全区35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到账7545.11万元。发挥金融贷款担保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保险进农村”活动,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和覆盖面,提高生产抗灾能力。

聚焦政策扶持,在巩固提升上加压奋进。一是建立常态化政策、资金扶持投入机制深化农业农村、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交流,建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整合资金推进特色农牧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支持集中“精力办大事”的资金使用新格局。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摸清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完善农村产权流转、担保、抵押、贷款机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建股份制经济等措施,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有效开发利用。三是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统筹整合光伏项目收益资金承接运营主体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工作队、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行小型公共服务设施自建自营,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聚焦日常管理,在监督考核上抓牢扎实。一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村财乡管要求健全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和效果。二是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考核内容,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列为抓村集体经济、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强化日常调度,有序落实“红黄牌”警示制度,定期通报进展,倒逼责任落实。三是注重合理引导,对有明显优势和产业成熟的一类村积极开展强村创建,鼓励做大产业提升质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有发展潜力但相对滞后的村做足政策激励,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