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荐信》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4-08-11 回复时间:2024-09-23

网友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李宝金,出生于1987年9月,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泉洼村。现居住格尔木市,作为一名拥有大学学历的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我目前担任青海西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集团主要从事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加工、家政服务、财税审计、建筑工程、酒店餐饮、休闲旅游观光及生态养殖等多个领域。
我怀揣着一个梦想,那就是带动村民致富。然而,近年来,我村面临着诸多困境。2017年,部分村民迁移至迭尔沟,导致整体收入下降;加之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实施后,许多土地只能种植苜蓿等作物。我们村以农业生产为主,村民们大多依靠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家庭中多数是老人和儿童,经济状况十分严峻。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深刻认识到村领导在文化素质、致富意识和创新能力上的不足,导致了村级发展的滞后。而国家虽然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财力让村第一书记和干部外出培训,但效果并不显著,村级发展依然停滞不前。
因此,我决定自荐担任泉洼村的第一书记。我愿意倾尽所有精力,致力于带动村民发家致富,重塑村庄的经济发展面貌。我相信,凭借我在企业管理和多领域经营的经验,我能够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希望在得到海东市区乡镇领导的批准、政府的肯定与认可后,能够获得政府在乡村建设方面的惠民政策支持。我将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村民参与到农业、生态养殖、旅游等多元化产业中,提升村民的收入水平。
我坚信,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努力拼搏,泉洼村一定能够迎来美好的明天。感谢您对我的关注与支持,期待能够为村民的未来贡献我的力量!
此致
敬礼!

达拉土族乡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馈的“自荐担任泉洼村支部书记”的问题,经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作为中国共产党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是加入中国共产党满一年以上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第二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你的描述,你目前不是正式党员,无法自荐担任支部书记或参加泉洼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

3、感谢你对泉洼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作为有志参加家乡建设的大学毕业生,建议你参加下一届村委会选举,争取进入村委会,造福家乡父老。

感谢您对我区各项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