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4452次 时间:2021-12-21 来源:本站

 

 

为仔细实行《中共海东市乐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海东市乐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测评表》精神,乐都区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全面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2021年度工作完成状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局党委依据《中共海东市乐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订并印发了《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了《乐都区应急管理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全年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90%以上。

(三)加强依法治区工作力度。依据区依法治区办《海东市乐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海东市乐都区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乐都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海东市乐都区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乐都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海东市乐都区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总结》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健全依法议事、依法决策制度。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坚持集体争论并制定下发了《乐都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二)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隐秘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局党委的决策事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亮度。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具有执法权的科室依法接受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一切行政执法行为必需符合法定权限。同时成立《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海东市乐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党政办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加大行政投诉处理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广泛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一是凡涉及安全生产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区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三项制度”落到工作实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