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李家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4979次 时间:2021-09-30 来源:本站

2020年以来,在乐都区委、政府及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海东市乐都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部署,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为李家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主要工作特点

(一)健全制度、强化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有力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初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推动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依法执政,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建立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规范,梳理完善乡镇项权责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独断专行。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派出所、司法所等涉法部门每半年向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在人大例会上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格,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按期刷新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深入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的各项工作中,保障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社会预警体系、应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李家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李家乡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警方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是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涉及土地、异地搬迁、邻里纠纷、医疗、家庭纠纷等方面政府安排人员均认真办理,尽量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

改进作风、强化监督,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健全《李家乡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听证实施方案》等村两委会决议事项追踪制度,将决议事项的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制成《村两委会决议事项追踪表》,实行每周例会制,定期反馈,确保村级事务从决策到落实,环环相扣,持续追踪,层层落实,形成对农村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的有效补充。对政务、村务,尤其财务实行审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职能作用,实现阳光决策、阳光监督。是全面推行村级事务三议一表决工作法,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设立政府公告等板块,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涉及民政、医疗、财务、换届选举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四是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生产联合巡查活动,对涉火涉气涉电、食品药品、爆炸物等商家、住户的安全生产经营生活以及建筑物外墙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商户企业及时整改,对住户的问题做温馨提示,帮助其联系水电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并进行回查回访,全力排查全乡安全隐患。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范围的不断拓宽,行政执法任务增加,执法压力继续增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缺口越来越大,人员编制不足问题突出。

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我乡将继续贯彻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压加力,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海东市乐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乐治委办〔20218号),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工职责,持续推进区委区政府得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村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元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扎实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优化公众参与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制度,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公示工作。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利用专题培训、执法讲座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保持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主动接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做好村民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加大对农村法制宣传经费投入,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