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浏览:4782次 时间:2021-08-02 来源:本站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乐都区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政办〔2020〕70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方面。

1.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统计局关于依法治统的相关要求,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到了党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当中,按照计划开展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2.为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我局制定了《乐都区统计局宪法学习宣传计划》,起草了《乐都区统计局宪法宣传周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利用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时机,通过集中宣传、网络宣传、答题测试等方式,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活动。

(二)推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方面。

1.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乐都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涵盖切实推动职能转变等六大类二十一项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2.及时撰写《乐都区统计局关于<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的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进行了报送。

3.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共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2次,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4.成立了法治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办、统计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

(三)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2020年我局未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时,我局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2020年,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乐统字〔2020〕18号),进一步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此外,我局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2020年,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1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统计资料查询服务。已按要求制作了查询流程图,并在青海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我局取得海东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9名,今年11月份对9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按要求进行了年审。2名新进入人员,已按要求进行了报备,将按照统一要求办理海东市行政执法证。

2.严格落实《青海省统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青海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海东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2020年度)》,并建立了《乐都区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乐都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我局利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组织党组成员、党员干部等,按照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相关文件学习资料汇编》,以及我局编印的《统计违法案例汇编》,学习违法统计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4.严格按照《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对抽中的24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落实《意见》不到位的4个乡镇,进行了警示(提示)谈话,对统计数据有误、统计台账建立不完善的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及时下发了统计执法检查情况通报,有效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方面。

1.制定了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由局班子成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辅导讲座。指出当前统计法治建设的紧迫性,实行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并将其作为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力求做到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2.我局严格按照《乐都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乐治区委普法组〔2020〕1号)文件精神,指定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并配合区普法办开展实地验收等工作。按照"七五"普法网络申报的要求,由专人利用一周时间收集整理了2016至今的所有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资料,按照类别完成了网络资料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执行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尚未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执行《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省统计局制定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下功夫。二是严格按照《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规范、文明执法。

三、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熟悉、遵守、维护统计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数据审核评估等相关机制,落实《青海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青海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切实做到统计数据与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相一致,从源头上规范统计报送行为。

3.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移交。

4.严格落实省统计局制定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下功夫。严格按照《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规范、文明执法。

5.及时选派行政编制人员参加年度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并力争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充实统计执法骨干队伍,补齐执法队伍空白或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