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浏览:3264次 时间:2018-03-19 来源:本站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乐都区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字〔2018〕40号),现将我区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此次会计监督检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6月底前结束,7月份为检查情况处理及总结阶段。

 

 

(二)检查范围。此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

 

 

  二、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三、2018年乐都区会计监督检查单位

 

 

(一)行政事业单位(21

 

 

乐都区组织部、乐都区宣传部(含广电局)、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都区财政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都区委员会、乐都区人大办、乐都区政府办、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都区政协办、乐都区审计局、乐都区下营藏族乡人民政府、乐都区峰堆乡人民政府、乐都区马厂乡人民政府、乐都区李家乡人民政府、乐都区中岭乡人民政府、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乐都区马营乡人民政府、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乐都区寿乐镇人民政府、乐都区城台乡人民政府。

 

 

(二)代理记账机构(4家):

 

 

乐都恒得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乐都诚立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乐都鼎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乐都华溢会计代理记账公司。

 

 

 四、其他事项

 

 

    此项执法检查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2-8624072 

 

 

 传  真:0972-8623899

 

 

2018年3月19